不法分子通过宣传免费旅游、免费开展娱乐活动等借口,以购物消费并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老年群体信任,进而虚构项目、伪造资质,以虚假承诺的高额回报忽悠老年群体投资,且许多投资的老年人投入的都是用以养老的积蓄。
案例详情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和赵某接受刘某的邀约,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担任沈阳某乐商贸有限公司铜梁店店长,按照底薪加提成的方式领取工资。
吴某和赵某担任店长期间,按照刘某的安排,先后在铜梁区聘请郭某、雷某、陈某、肖某、蒋某等人担任业务员,通过播放某乐总公司宣传视频、业务员讲解、开展免费娱乐活动、免费旅游、老会员带新人等方式,以购物消费并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群众成为“某乐商城”“某和商城”的会员,向邓某、李某、欧某、罗某等老年群众变相吸收资金。经营期间,每日吸收的会员资金通过存现或转账方式进入店长使用的银行账户,由店长转给某乐总公司财务,某乐总公司返利后由店长或店长安排人员支付给会员。
经审计,某乐公司铜梁店共计吸收资金1615万余元。截至2022年8月5日,共给集资参与人返利12363373.41元,尚有379多万元未返还。
案件处理
赵某和吴某接受上级安排担任店长,实施非法吸收资金行为,与上级公司成员构成共同犯罪,法院认定赵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吴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赵某和吴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件警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养老诈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除此以外,还有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侵害老年群体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老年朋友们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审慎投资理财,多与家人商议,切莫贪图小便宜,要记得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
来源:综合重庆法治报、重庆金融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