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医院小企业贷款指向符合我行等级、区域要求的公立、民营医院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特点:
1、“信用贷”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产品。
2、“期限长” 额度使用期最长为2年,单笔贷款最长期限3年额度存续期最长不超过5年。
3、“推进我国医疗政策全面改革”契合我国医疗体系的全面深化改革,为医院扩建、引进新技术、新设备、高级人才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业务申请—受理调查-编制报告-上报审批-合同签署-放款
申请条件:
1、医院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且上一年度经常性营业收益为正值;
2、注册地在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如注册地在镇级区域,则要求镇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万人;
3、借款人上年度药品收入占医院年总收入的比率<60%;
公立医院还需满足:
1、医院等级在二级及以上;
2、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综合性医院上年度医疗收入需在3000万元(含3000万)以上;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二级未评综合性医院、中医及专科医院上年度医疗收入需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
民营医院还需满足:
1、医院等级为一级及以上,且医院重点专科不是男科、妇科(不含产科)、皮肤性病科、整形美容科;
2、卫生局审核病床数不得低于30张,实际使用床位数据不低于20张。对于牙科、眼科医院,不受此条款限制;
3、医院上年度医疗收入不得低于500万;
4、借款人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医保定点须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城镇居民医保定点、新农合医保定点中两项。
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及配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股东的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2、企业经营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特殊行业许可证(若有)、验资报告(若有)、公司章程、所得税等申报表等;
3、企业近两个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两年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