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便利,加快卖方资金周转速度。
中国银行对卖方的融资有追索权。
中国银行与卖方签订《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协议》;
卖方发货出单,并向中国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将相关应收账款转让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在单据及贸易真实性审查后,为卖方发放融资;
应收账款到期后,买方按照中国银行指定路径付款,中国银行扣除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将余额(如有)付卖方;
融资到期(含宽限期)后如买方还未付款,中国银行向卖方追索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
卖方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或资质,履约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卖方上下游客户关系稳定,经营情况和交易信息真实透明;
卖方资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国银行准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