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我行占有或对权利进行有效登记,我行以上述动产或权利作为贷款的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根据质押的法律属性,可分为动产质押贷款和权利质押贷款。
业务申请—受理调查-编制报告-上报审批-合同签署-放款
一、法定代表人及配偶、实际控制人及配偶、股东的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二、企业经营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特殊行业许可证(若有)、验资报告(若有)、公司章程、所得税等申报表等;
三、企业近两个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两年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四、借款企业主要结算账户近一年的账户明细;
五、我行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