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出质人依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权利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出质人是指采取商业信用形式出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
二、基本条件:
1、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较好;
2、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80%以上结算业务在我行办理;
3、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
4、无不良融资信用记录;
5、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公示;
6、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
7、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8、用于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的实施企业,须书面承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出质权利时须经本行经营单位同意,且同意转让费、许可费、实施知识产权所得收益均须首先用于归还贷款;
9、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
10、已被依法授予专利权;已被依法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作品登记的著作权;
11、知识产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或保护期)内,且剩余有效期(或保护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不短于贷款期限;
12、权属清晰,依法可转让并能够办理质押登记;
13、知识产权不得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
14、出质人必须将质权价值全额用于贷款质押担保;
15、知识产权出质人有国有资产成分的,出质前应取得其上级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出质人应书面承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出质权利时,必须经贷款人同意,且同意转让费、许可使用费、实际专利所得收益均须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16、专利项目处于产业化初期和扩大再生产的实质性实施阶段;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处于使用阶段,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17、外观设计专利权出质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出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或者足以证明其具备专利实质性条件的其它材料。
业务申请—受理调查-编制报告-上报审批-合同签署-放款
1、借款人依法成立的文件、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征码及征信查询授权书;
5、上两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财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认定;
6、须经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局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7、以第三方所有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设定质押的,权利人须出具书面证明文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8、财产权属于出质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9、出质人须将质物价值全额用于质押;
10、质物为发明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须合法有效,并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11、贷款用途的证明资料;
12、阜新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