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华夏银行在北京成立;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2005年10月,成功引进德意志银行为国际战略投资者;2008年10月、2011年4月,先后两次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一、产品释义:循环贷是华夏银行为满足小企业日常经营中合理的资金连续使用需求,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在核定额度和期限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
二、产品特点:循环使用,在授信期限内,借款人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等相关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无需重复审批;还款灵活,可选择逐笔归还、分期归还、一次性还款;期限较长,授信期限最长3年;担保多样,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节约成本,循环使用,减少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审批快捷,享受专用的审批流程和通道,手续简便、流程简化。
三、适用对象:符合华夏银行授信准入标准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
四、融资额度和期限:授信额度最高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最长3年,贷款期限最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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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释义:华夏银行向特定平台内的小企业客户在线发放、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针对不同的客户交易模式,网络贷分为8个系列产品,包括:针对核心企业下游小企业的电子保兑仓、电子采购融资;针对核心企业上游小企业的电子保理、电子订单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小企业保证担保融资、商品交易市场优先权处置融资、商品交易市场未来提货权电子保兑仓融资。
二、产品特点:一次性审批,循环使用;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自助发放、随借随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担保多样,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信用等多种方式;审批快捷,可享受专有的审批流程和通道,手续简便、流程简化。
三、适用对象:适用于各类借助平台进行交易的客户以及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代理商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
四、额度期限:授信额度最高2000万元,授信期限3年,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一、产品介绍: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华夏银行与卖方签署合同,卖方将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提供服务、出租动产或不动产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华夏银行,由华夏银行对其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行为,包括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
二、产品功能:
1、解决企业因传统抵押担保不足情况下的融资需求;
2、有助企业销售资金快速回笼,提高资金周转率;
3、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4、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催收与管理服务,使其获得专业化的服务并节约管理成本。
三、产品优势:
1、融资快捷:在提供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可审批出账;
2、手续简便:一般情况下,无需企业提供其他担保;
3、融资效率高:借款人在授信期限内可根据购销状况循环使用额度;
4、使用灵活: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
一、产品释义:向进行创业和再就业的小企业提供的分为两个融资时段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第一融资时段,只需按月付息不需归还本金,第二融资时段按月付息并按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二、产品特点: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年,有助于减轻借款人创业初期还款压力;还款灵活,根据客户创业和再就业实际情况,在第一融资阶段内可以不归还本金,在第二融资阶段内按合同约定、按计划偿还贷款本金;期限灵活,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选择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多样,可采取房产抵押、保证担保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三、适用对象:适用于成立半年以上但不足五年,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从事该行业半年以上但不足五年的创业期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经营户。
四、融资额度:房产抵押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小微企业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个体经营户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政府部门推荐的,小微企业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体经营户原则上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五、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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