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全称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hina Limited,简称BOC),总行(Head Office)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作为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多项业务。2013年7月,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公布了2013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位居第9位,与2012年排名一致。此外,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2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名结果,中国银行以885.16亿元品牌价值排名第10位,较2011年排名上升1位,位居银行业第2位。 2014年11月12日, 中国银行和德国第二大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签署协议,以后可以直接从法兰克福为客户提供人民币支付。
1.无追索权买断。中国银行无追索权买断应收账款,使客户应收账款“落袋为安”。
2.规避各类风险。客户将国家风险、买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全部转移给银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在没有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从银行获得融资。
4.增加流动资金。客户获得100%资金融通,将未来应收账款转化为当期现金流入,避免资金占压,增加现金流。
5.优化财务报表。客户在不增加银行负债情况下,减少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量,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6.提前获得出口退税。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可以获得提前出口核销和退税,从而节约财务成本。
规避买方信用风险。通过遍布国内的分行网络,中国银行可对买方进行信用评估并承担其信用风险,承诺在买方不付款或无力付款时承担付款责任,有力地起到了风险保障的作用。
优化卖方财务报表。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中国银行融资无追索权,帮助企业将“应收”变为“收入”,优化财务报表。
1.加快资金周转:在买方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改善现金流量:可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国外代理行的申请,对其在跟单信用证项下或跟单托收项下的应付款项在付款到期日先予以垫付,而给予国外代理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产品功能:
通过满足国外代理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使出口商获得即期付款。
产品特点:
帮助国外代理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获得低成本资金融通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即期付款,但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希望远期付款并获得资金融通。
2.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资金成本高于我国。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保证合约的正常履行,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完好。
3.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1.加快资金周转。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可提前得到偿付,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改善现金流量。可以增加当期现金流,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4.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5.降低授信门槛。对于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出口单据,即使出口商尚未在银行核有授信额度,也可以办理出口押汇。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2.减少资金压力。作为现金保证金的替代方式,可以减少投标人的资金占用;
3.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
3.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作用。
4.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产品说明:
项目融资即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
项目融资可以按追索权划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产品功能:
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通常情况下,在设计项目融资产品时,项目发起人除了向项目公司注入一定股本外,不以自身的资产来保证贷款的清偿,因此,发起人将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资源去投资其它项目。
2.实现表外融资。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从银行贷款,则会增加负债比率,恶化部分财务指标,从而增大未来融资成本。相比之下,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与建设,只要项目发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不超过一定比例,项目公司的融资就不会反映在项目发起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项目融资允许高水平的负债结构,由于贷款利息的“抵税”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本成本的降低。
适用客户:
凡是能够取得可靠的现金流并且对银行有吸引力的项目,都可以通过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使用项目融资产品的企业通常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并且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主要集中于以下领域:能源开发项目、石油管道、炼油厂项目、矿藏资源开采项目、收费公路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通讯设施项目。
产品说明:
企业发行债券担保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利用自身的良好信誉,为企业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出具担保函,为债券到期本金、利息的及时偿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融服务产品。
种类:
我行企业债担保分为部分担保和全额担保。
适用客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
2.获有权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
3.资信状况符合我行的要求;
4.能够应要求提供我行认可的反担保条件;
5.能够满足我行的其他授信条件。
适用客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
2.获有权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
3.资信状况符合我行的要求;
4.能够应要求提供我行认可的反担保条件;
5.能够满足我行的其他授信条件。
加快资金周转。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得到融资款项,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规避汇率风险。通过贴现业务提前得到融资,避免远期市场汇率出现不利的变动。
对出口商的融资有追索权。一旦进口商未按期付款,中国银行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